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审查要点
(一)形式审查要点
我局受理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和开发区的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如下: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承诺已具备符合实质审查要点的承诺书。
(二)实质审查要点
1.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2.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三)实地勘查、特别程序及公示类审查要点
无
(四)法律依据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第二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归属主项 |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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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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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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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
沧州市市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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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第二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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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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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材料真实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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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含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类型) |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3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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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 |
网上受理 |
√ |
窗口受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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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办理)地址 |
http://www.hbzwfw.gov.cn/hbzw/bszn/info/complex.do?itemid=cbf79542-d328-4b7a-8715-3499eb27da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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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163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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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317-2175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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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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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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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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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