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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凯发k8网页登录

发布日期:2018-08-02   来源: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沧交〔2018〕327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沧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7日

沧州市交通运输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沧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六个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持续深入查找涉黑涉恶问题及其“保护伞”,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公和法治化水平,打造更高质量的“平安交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垄断工程施工、材料供应、运输服务,在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三抢”行为(抢种、抢建、抢栽),扰乱管理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公路运营领域: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倒卡、制造使用伪卡套用车牌,破坏交安设施引导车辆中途下路,冲卡、闯口、搓磅、跳磅,伪装绿通车辆、集装箱车辆、救护车等方式实施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垄断餐饮、超市、汽车维修等服务,排除市场竞争、监督管理,扰乱社会秩序、分割人民群众利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车辆集中区域,实施“两抢一盗”(抢车、抢夺、盗窃)、敲诈勒索,兜售管制物品。

(三)公路治超领域:“车托”带车、冲闯公路治超站点、暴力抗法、损坏相关设施设备。

(四)道路运输领域:在运输场站垄断客源货源、强买强卖、收保护费。

(五)城市客运领域:“黑车”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六)其他领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三、工作方式

  (一)严格自查自纠。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单位(领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看有没有涉黑涉恶现象,有没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一旦发现,要坚决严肃查处。

(二)深入摸排线索。要把线索摸排贯穿于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实行集中摸排与日常摸排、滚动排查相结合,保持力度不减。要重点围绕工程建设“三抢”、偷逃通行费、“车托”带车、垄断客货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

(三)边扫边治边建。要结合职责分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日常工作机制,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基层。市局包联小组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督导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职,深入开展专项斗争。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把本单位、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牢、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做好信息报送。坚持日报告、月总结制度。各单位要每日向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报送当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线索摸排情况,每月进行小结。

联系人:张耀杰冉玉强;联系电话:8695878;传真:8695919;电子邮箱:czjtjs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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